近日,一份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寄达匹克体育的维权代理机构泉州市名牌研究会。薄薄的两页文书,标志着匹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浙江的品牌维权行动赢得首场胜利,标志着泉州本土知名品牌主动维权并索赔追偿的商标维权之举,获得了一次里程碑式的胜利。
“与此同时,通过文书裁判,确认被告的生产销售行为属商标侵权,要求其立即停止并不得再次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净化了原告品牌的生存环境。”身为泉州市名牌研究会会长和福建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务专家组成员,林栋梁一手操办了这场维权诉讼。他告诉记者,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民事追偿,这标志着经历了品牌培育期之后,泉州的品牌开始进入主动维权的品牌成熟期。
可采用三种方式进行维权
事实上,匹克在浙江的商标维权行动,2012年12月6日本报在《本地品牌频遭仿冒侵权——异地维权破解“成长的烦恼”》一文中就已深入关注。当时曾提醒广大企业,工商部门查处之后,可“通过后续的民事索赔程序,依法求偿。”
“在媒体的持续关注之下,我们在静候侵权方走完权利救济的法定时效之后,启动了相应的民事索赔诉讼程序。”林栋梁告诉记者,后续的民事诉讼通常无需另外搜集证据,工商部门作出并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诉讼获得胜算的最有力证据。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通常采用的维权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委托公证机关到侵权地公证取证;另一种是向工商部门举报,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话,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其犯罪行为。”一律师事务所主任施纯朴告诉记者,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在获得能够证明对方涉嫌侵权的文书材料之后,都可以据此提出相应的民事索赔诉讼。
民事追偿弥补企业维权成本
“通过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民事索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侵权行为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损失,以及维权过程所付出的成本。”在福建奥维商标事务所相关负责人看来,本地企业打造一个知名品牌,成本不菲。而侵权仿冒行为往往发生在异地,一方面对品牌的无形价值造成巨大伤害,另一方面具有较大的隐蔽性,企业取证难,维权成本高昂。相应的民事索赔,可弥补企业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