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从2015年1日起,新疆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生产用电统一执行综合到户价0.38元/千瓦时的特殊电价政策,这是我区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新政策。
2014 年,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自治区制定下发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形成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2014年—2023年)》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2014年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大力推进此项工作。近日,自治区发改委又向 各地印发了《关于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的电价政策大大降低了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成本。降价前我区纺织服装工业企业用电综合电价为0.435元-0.524元/千瓦时不等,电价统一降至 0.38元/千瓦时后,最高降幅达到约27.5%。以2015年纺织服装企业预计用电量测算,一年可直接减少企业电费负担1亿元。
自治区发改委表示,降低电价对于促进我区纺织服装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带动我区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增强特色优势纺织服装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更好地吸引东部沿海地区具备产业链的优强纺织服装企业落户我区。同时,可以更好地带动当地就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容量,更快实现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