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迪王”是一个在网络上被无限恶搞的运动品牌,其更有着“山寨王”的称号;而就是这个品牌,却创造了销售过亿的奇迹。
不过昨日记者登录其在淘宝网上的官方旗舰店,页面上已经不见了熟悉的“阿迪王”,只有“adivon官方旗舰店”字样。大部分产品中,也不见了其酷似阿迪达斯标志的三角标LOGO……这些都是一场历时5年的官司尘埃落定后的变化。
营口“阿迪王”放弃倒三角商标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召开《2013年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8起典型案例,备受关注的阿迪达斯状告阿迪王案终告和解,“阿迪 王”汉字商标成为历史。2008年,阿迪达斯有限公司一口气将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华珠(泉州)有限公司以及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经营“阿 迪王”的个体业主郭某诉至营口市法院,认为“阿迪王”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侵犯了阿迪达斯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作为阿迪王的前身,福建华珠鞋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以外贸代工起家,2006年成为阿迪王体育用品(中国)有限公司。
“阿迪王”这个品牌出现在了公众视线当中,当时很多人甚至认为它是某个厂家的恶作剧:阿迪达斯四个字被拦腰砍断,拼接上一个极具暴发户气息的“王”,LOGO也被生生掰断,扭成一个倒三角的标志……
甚至在网络上“爆红”,网友“穿鞋只穿阿迪王”、“阿迪王就是山寨王”等反讽调侃之语不断。
但随着官司的进程,“阿迪王”的营销却越做越大:赞助奥运会,在美职篮(NBA)上露脸,在央视体育频道和湖南卫视上进行广告投放。虽然在北上广等大城市的品牌认同度有限,但却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迅速在三四线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
截至2012年底,阿迪王年利润已经破亿元,在全国铺开3000多家门店。
2013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的商标与原告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构成近似,对相关公众造成了混淆,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 告在公司名称中使用“德国阿迪王”、“阿迪王”企业字号及使用www.adivon.com域名的行为在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同时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 为。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阿迪王”中文商标和三角标LOGO被无偿转让给阿迪达斯,该中文商标及三角标LOGO将不能 再继续使用并出现在终端店面中;在保障原告注册商标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赋予被告公司较长的宽限期清理库存,在宽限期满后被告将清仓产品无偿赠与社会福利机 构。
微软辽宁第一案获赔50万元其他典型案例
微软公司 (MicrosoftCorporation)享有MicrosoftServer(微软服务器)、MicrosoftWindows(微软视窗)、 MicrosoftOffice系列计算机软件的合法著作权。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使用了上述计算机软件,侵犯了微软一方享 有的著作权。这是微软公司首次在辽宁省维权诉讼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万元。
“江苏好丽友”傍名牌被叫停
好丽友食品有限公司经权利人许可获得了“好丽友”商标使用权,通过宣传和使用,“好丽友”被认定为中国著名品牌。而江苏好丽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名 称中将“好丽友”作为企业字号,在其生产的海苔商品上使用“好丽友”文字及拼音。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限期变更企业名称。
网友声音
新鲜的鲜水果的果:山寨到这个地步,也只能佩服了!
离你最近的博:阿迪王从此成为了传说!
echo随风在路上:屌丝们的最爱没有了,干不过高富帅啊!
屌丝高负债:土匪变正规军了,穿阿迪王的人可以扬眉吐气了,以后再遇到调侃的就说哥的鞋子也是阿迪达斯旗下的品牌!
西门Kevin:嫁入豪门,屌丝成功逆袭!
郝特鬼百鬼:阿迪王要绝版了,肯定有收藏价值,想买的赶紧了!
辽宁侵权官司不再单纯维权
2013年度,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一、二审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2166件,同比分别增加14.5%。其中,受理民事案件1842件,同比分别增加43.7%;而受理刑事案件320件,同比下降46.6%。
省高法民三庭副庭长屈昕解释,我省近些年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加大,“过去那种简单、恶劣的制假售假侵权行为变少了,大多变成了打擦边球的侵权行为,这也是民事知识产权案件增多的原因。”
目前,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多数仍集中于沈阳、大连两个经济较发达地区。沈阳中院、大连中院、大连西岗区法院共受理1136件,占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数的61.7%。
省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杨悦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原告打官司的目的不再是单一的获得经济赔偿,还有的利用系列化的维权诉讼来扩大企业的社会影 响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如音集协与太合麦田公司维护作品放映权系列案、上海音像出版社维护作品发行权系列案、三环锁业公司维护商标权系列案等。全年全省 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90件,占收案数的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