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晚间,证监会发布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5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5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51次发审委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 一)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增压站项目系统设计能力、集成能力和竞争力、增压站及压缩机销售 定价政策、压缩机采购合同和增压站(含压缩机)销售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以及增压站(含压缩机)产品的成本、费用分摊和实现销售收入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 内发行人外购压缩机销售毛利较高以及增压站及压缩机毛利率变化较大的原因。请保荐机构说明对发行人是否与有关压缩机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安排的核 查过程和依据。请发行人对上述有关事项补充披露。
2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对参股公司 陕西派思燃气产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派思)有关销售的定价原则、与同类产品价格的对比情况,陕西派思当前资质和生产情况, 以及陕西派思取得相应资质形成生产能力后是否将与发行人形成竞争关系 。 请发行人予以补充披露并揭示风险。
(二)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请保荐代表人结合报告期内向关联方酒钢集团下属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预焙阳极、从酒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采购原材料和动力能源产品的市场价格,说明随着发行人募投项目产能的进一步释放该等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独立性影响程度的核查情况。
2 、请保荐代表人结合余热发电有关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生产预焙阳极所需单位电力成本大幅变动的原因。
发行监管部
主板发审委2015年第50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50次发审委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如下:
一、审核结果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主要产品终端市场的定价机制,主要产品进入医保和基本药物目录的招标流程和招标政策,主导产品目前在各个省医保和基本药物招标的进展情况。
2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舒血宁注射液和注射用骨肽产品报告期内高毛利率的原因和可持续性。
3 、请发行人代表 结合三七采购价格和运输成本等因素,说明注射用血塞通毛利率高于竞争对手的原因。
4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三七在发行人主要产品中的成本占比情况,产品成本与三七原材料采购期的对应关系,并进一步量化分析三七采购成本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
(二)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1 、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 1 )推荐款产品定义,是否为附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2 )发行人报告期推荐款产品销售金额;( 3 )发行人退换货产品后续处理情况,是否存在较大损失;( 4 )结合实际退换货金额及比例说明发行人相关收入确认是否谨慎,是否已合理预计负债;( 5 )结合 2014 年推荐款产品销售占比说明发行人特许加盟模式和销售政策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 、请发行人代表和保荐代表人说明:( 1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第三方收款和非直营模式下的现金收款情况;( 2 )是否存在税收风险;( 3 )发行人有效减少和杜绝第三方收款和现金收款的措施。
3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 2014 年末存货、库龄及期后销售情况;
4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发行人库龄一年以上商品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 、请保荐代表人说明:( 1 )发行人加盟商中无营业执照的加盟店的数量;( 2 )前后两次披露数量存在差异的原因;( 3 )保荐机构的核查方式和过程;( 4 )发行人加盟商无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发行人对加盟商管理的相关制度,是否构成发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5 )发行人加盟商和加盟店开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报告期内有效运行情况。
(三)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1 、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在重庆市璧山县新项目的背景、发展战略以及发行人为此与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政府签署的《璧山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及《补充合同》的实施情况。
2 、 请保荐代表人结合存货分类、产品生产特点、成本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具体标准和依据,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存货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存货核算和收入确认方法是否保持一致。
3 、 发行人 2014 年 1-9 月收入增幅 1.07% ,与 2013 年收入增长 19.6% 相比,增速出现大幅下降。《招股说明书》解释收入增幅下降的原因为“受公司场地以及工艺设备限制,部分客户重型包装产品改为第三方贸易方式供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第三方贸易方式供货模式,以及该供货模式是否会对公司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发行监管部
2015年3月18日